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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政司說不清楚為何"獎勵"私人拆別人的家


檢視市地重劃程序正義公聽會/ 20170505

「檢視市地重劃程序正義」公聽會上,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愈說愈生氣,不客氣的問地政司:「你有必要獎勵私人用多數決去動別人的家和財產嗎?」頓時全場靜肅。

明幼兒園將受財團強拆一案,受到臺中許多市民的關注,其他縣市也有許多受到徵收、重劃、都更、眷改因而被迫遷的自救會前來聲援,黎明幼兒園所受到的種種壓迫來自一個獎勵私人開發的行政命令─「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」,即私人發起自辦重劃之依據。

5月5日在立法院,由立委尤美女發起,會同立委Kolas Yotaka、蔡培慧主辦了一場檢視市地重劃程序正義公聽會,現場受邀的專家學者特別著重在重劃的「正當性、必要性」之檢討,早期自辦重劃之申請,必須有百分之百地主同意才能通過,後來逐步下修,現今為百分之五十,這是最多學者和民眾都不能接受的弊端,然而昨日地政司長王靚秀卻說沒辦法訂百分之百地主同意的標準,理由之一是因為有的土地找不到土地所有權人(地主)。

就算有的土地真的找不到地主,但地政司依然沒有解釋同意比例為何只有百分之五十,更令人疑惑的是倘若如王靚秀所說,那將找不到地主的土地劃入自辦重劃範圍,重劃後該土地究竟是分配給政府還是開發商?但無論分配給誰,都是不合理的圖利行為。

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如同以往發言,一再強調自辦重劃本來就是只能做鄰里性的開發,幹道、下水道、學校用地......等基礎建設,依憲法倫理,是國家要花錢做的,不能叫地主提供土地來折抵費用,自辦重劃是在基礎建設已完成之下,地主為了讓生活環境再加值而自願讓出土地、改善空間,不是一定要做的開發、那不是基礎建設。

他愈說愈生氣,不客氣的問地政司:「你有必要獎勵私人用多數決去動別人的家和財產嗎?」頓時全場靜肅,王靚秀最後表示未來推動市地重劃立專法的時間大概是在明年三、四月,現在是委託學者研究的階段,她強調到時是否要訂百分之百同意比例並不是內政部可以決定的,要看立法院和社會氛圍。

▥▥▥▥▥ 遊行資訊 ▥▥▥▥▥

【孩子的未來不能拆-五七遊行・搶救黎明】

摘要自 FB「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」:

黎明幼兒園的法定緩拆日期僅到將至的五月,今天(5/7)將在台中市民廣場舉辦遊行活動,在此廣邀各位伙伴一同站出來,共同守護你、我和孩子的未來。

✏活動頁面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events/1751664965146603/

✏集合時間:5月7日,下午1:00

✏集合地點:台中市民廣場,風雨無阻

✏集會與遊行時間:下午2:00到3:30

✏遊行路線:市民廣場-->公益路-->美村路-->台灣大道人行道-->英才路-->向上路-->美村路-->公益路-->市民廣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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