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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發方式不複雜,利字當頭就複雜了

  • wildwalkingstudio
  • Jun 13, 2016
  • 3 min read

夜景繁華卻冰冷的高級住宅區─臺中七期重劃區

灣的都市計畫一旦規劃好,便以徵收或重劃來進行開發,這十多年來各地因徵收和重建的程序瑕疵、資訊不公開、簡化兼與弱化民眾參與,加上太多開發案的公益性、必要性的說法都很牽強,還是一路通過了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所謂不公開的"審議",導致許多人面臨生存或家園破滅的難關,抗爭的新聞因此占了許多版面,往往因為長期的抗爭,最後推動了修法,避免未來更多人受害,但有心力、能力抗爭的人真的不多,這些新聞只是冰山一角,如果臺灣還要有新的都市,就不能不好好檢討現今的開發事件、修法改制,否則未來又有更多人同樣受害。

以臺中目前如火如荼進行的自辦重劃來說,這些由數家土地開發公司(重劃會)主導的開發案,當時同意書不需要附印鑑證明,究竟是不是由真的地主簽名蓋章,市政府也沒有確認,今年初神岡區大夫第自辦重劃被媒體報導「黑道持槍闖入民宅要脅簽下同意書」,市政府的態度也只是覺得這種手法有點太粗暴了,沒有再去思考「該如何保護地主」的機制,如果不是自辦重劃的利益太大,如果不是政府不需花費預算而是由重劃會拿地主的錢做公共設施,如果不是政府對人民的身家和性命太冷感,如果政府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重劃會敢這麼囂張嗎!?

4月11日時,臺中單元二黎明自辦重劃會急在半夜拆除賴家房屋,奇怪的是賴家與重劃會的土地分配訴訟還在進行,一審重劃會敗訴(現上訴二審中,今早11點將宣判),也就是賴家的土地可以分配在原位置,而不是當作抵費地分配給重劃會,那裡是過去政府打算做轉運站的交通用地,但前市長胡志強早在2013年就表示因該用地爭議很大,提出要將轉運站換地點興辦。

此外,新任林佳龍市府也表示該用地的開闢並沒有強烈需求,但卻又不表態該地該如何利用,只說依最後判決結果再處理,賴家再三表示若以後市府真的要做公共建設,他們願意被徵收,而內政部在101年針對交六用地之住戶做出土地原位置分配的個案函釋,使賴家更無法理解為什麼重劃會偏要把這塊地配成重劃會的抵費地?

其訴訟委任律師柯邵臻在4月11日記者會上說明該地8公頃大小媲美美河市,開發性質猶如台北轉運站交九用地,只有2公頃是轉運站,其他6公頃將來可興建高級飯店、購物商場,獲利千百倍,不過,兩任市長都暗示沒有打算開發轉運站,也就是未來也不太可能徵收該地,或許該地位於黎明路和市政路口的黃金地段,才是重劃會緊咬該地不放的原因。

_ 賴家配地訴訟二審早上11點將宣判 _

記者會訊息(轉貼自 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):

6月14日上午11時 [黎明賴家不服配地] 即將宣判,於台中高分院31法庭。

自辦市地重劃在台中已肆虐逾十年,台中市政府的放任態度是胡規龍隨,前朝規劃了交六用地圖利財團,黎明自辦重劃會只需用24億取得交六當抵費地,然後再用市價700億給市政府徵收!

林佳龍市長就任後急於撇清關係,將前朝應「審查」卻只有「備查」的計算負擔總計表解釋為誤植,更試圖將自辦市地重劃定義為「私權行為」,以丟掉這前朝留下來的燙手山芋,但人民的權益同時也被丟掉了。

_

關於「審查」與「備查」

http://tinyurl.com/h7q2av6

自辦重劃是公權行為?私權行為?

http://tinyurl.com/jk9dpmn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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