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發商向法院申請拆你家,可是你有錢檔拆嗎?
- wildwalkingstudio
- Apr 13, 20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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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明幼兒園裡小朋友的畫作
週一上午黎明自辦重劃會拆了賴姓人家的房子,原因是重劃會雖然「灌人頭增加同意重劃的人數,而且還欺騙地主的土地是市府要開發8公頃轉運站,用公共利益的說法叫地主簽同意拆遷的合約,但其實轉運站只占2公頃,其餘是高級商業用地」,沒想到重劃會拿合約去提告,而法院也判決地主敗訴,雖然尚未定讞,但重劃會向法院繳交擔保金(地主房屋拆遷補償費的3成)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,屋主放棄抵抗、沒有繳交反擔保金(地主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全額)來停止執行,於是4月11日重劃會大搖大擺地強制拆屋。
明日10點在臺中高等法院有另一個要求拆屋的訴訟又要開庭,一樣是黎明自辦重劃會提告,被告對象則是黎明新村旁邊的黎明幼稚園,看了司法院先前的判決資料,顯示之前已有兩審,都判決重劃會敗訴,看了這樣的判決資料,讓人對司法有了點信心。
但是,想起其他自辦重劃地區的居民告訴我們,他們對於司法既期待又不敢期待,他們知道法院中有好法官也有爛法官,而重劃會只要可以再上訴,是不會接受敗訴的,重劃會樂於上訴,因為或許下次審理的法官就是「重劃會要的法官」。
重劃所衍生的不僅是貧富、階級、世代正義的問題,更是司法正義的問題,而當司法不能扮演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時,只有民意能促使改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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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5日早上10:00,台中高等法院第36法庭,公民聲援黎明幼兒園更二審法庭觀察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events/208038769576237/
自辦重劃受害者聯盟:
https://goo.gl/F5TOU8
賴家拆屋後四日:
https://goo.gl/lwlaq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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